為充分發揮企業在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中的主體作用,促進企業技能型人才梯隊良好發展和人才儲備,日前,甘肅省人社廳下發通知,加快推進各級各類企業自主開展技能人才評價工作。
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雙備案”管理要求已在人社部完成備案的中央企業在甘單位,省行政區域內注冊的經過備案的企業,同時需滿足已建立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機制,有完備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設立評價機構,有相應考評專家、工作人員,能提供與考評職業(工種)相適應的場地、設施設備等條件,方可開展技能人才自主評價。
企業可評價對象包括本企業符合申報要求的在崗職工、在本企業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業務外包人員、開展校企合作的院校學生。在省行業中處于領導地位的大型企業可以接受本行業其他企業的委托,對委托單位的在崗職工、在委托單位工作的勞務派遣人員、業務外包人員、開展校企合作的院校學生開展認定工作。
企業技能人才自主評價依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行業企業工種崗位評價規范,評價職業(工種)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依據國家職業技能標準開展評價活動。企業可根據相應的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結合企業工種(崗位)特殊要求,對職業功能、工作內容、技能要求和申報條件等進行適當調整;無相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的,企業可參照《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編制技術規程》,自主開發制定企業評價規范。企業可以在國家職業技能標準設置等級的基礎上,自主設置學徒工、特級技師、首席技師等職業技能崗位等級,并明確其與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相應技能等級之間的對應關系,企業還可以在各技能等級之間細分層級。
在采取考核評價的同時注重考評結合、過程化評價,要把技能人才評價工作融入日常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靈活運用過程化考核、模塊化考核和業績評審、直接認定等多種方式。發揮以賽促訓、以賽促評作用,將職業技能競賽作為技能人才評價的重要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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